引:前两天看好久没上的QQ,突然看到欧阳的个性签名改了,变成了“人生若只如初见”,这是我写给她的《爱情不是请客吃饭》的第一篇,她说过她没我博,她也不会看了,果真如此吗?果真我现在写的她看不到?这,不重要。猛翻博客,看到两篇这样的日记,标题分别是:
《认真写故事了》2007年6月20日
准备写故事了。
写一段感情吧。这是我最擅长的。欧阳是主角,这个我带回家见父母的第一个女孩,也是唯一的一个女孩。这个我可以为她付出信仰的女孩,也是我所有的至亲好友知道的我耍的第一个女朋友。我比她大六岁。这对我来说是个改变。轨道的改变而不是轨迹的改变。
故事标题《爱情不是请客吃饭》,每期一个小标题。第一个小故事,《人生若只如初见》。最后一个故事,《分开也像共同度过》。争取做到三天一期,做个连载。也算是对自己一个交代。
徘徊过多少次,一直想让自己日子过得难忘点,写故事,这算是个纪念,对共同度过的时光负责。
写这样的故事,需要勇敢。这不是总结,也不是结束,我们仍然在一起,没有分开,共同度过靠的是信仰。我固执的认为。
她只是有点累了,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,比谈恋爱。我们只是暂时分开,只是暂时分开。
如果是这样,我宁愿我是天真无知的。(片段)
《丫头,你已经睡了》2007年6月17日
半个小时前,她在网上说,我们是不是分开一段时间,有可能是两天,有可能是两个月,有可能是两年、、、、、对,三个月,是到了该认真测量这感情稳固程度的时候了。正如让一个孩子,去学会独立生活,独立面对残酷现实的时候,虽然很痛,但如果得到磨练,这点苦是值得的。孩子总归是自己的孩子。我傻傻的这样想。(片段)
看到写的片段,我又哑然失笑了,《爱情不是请客吃饭》要继续写的,不然怎么警示来者?
她一直口口谈分开,其实从最初就在给我埋下种子,舍与不舍,不在她,在我。她或许从未拥有,谈什么失去?
去年的昨天,我们初识。一年,忽而冷,忽而热。在感情里,我放进了我的全部,痛彻心菲。我不敢写,不敢回忆,不敢直面自己破碎的心。如今,有了红,温暖已经从一个人的胸膛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了,借着这个躯体,我出了泥潭,心悸渐消。暖意让我恢复了知觉,也开始忆起这个故事来。
拍照不是留念
在博上,能看到所有她的照片都是那天在家拍的。蓝的墙体,我迷恋的颜色。超短的裙,白皙的腿,笑起来,浅浅的酒窝,朋友们看到都艳羡不已。会吗?
2007年4月8日,晚八时,家中。德刚说,他正在给一本杂志拍主题稿件,名叫《男女搭配,干活也累》,叫我找模特给他拍。肥水不流外人田,我自编自导,拿出相机,摆好角度,我们端坐在镜头前,脑子闪过,这是结婚照吧?
突然,几年前荒木经惟一张影像闪过,我给她拍下了一张,坐在云梯上的照片,漂亮的腿。还有一张,面前点上蜡烛,我们并排坐着,手挽着手,表情木然。
开始,她还矜持,后来,彻底放开。在屋里跑着抢镜头,并也给我拍照。谁也没想过,留念。谁也没想过,留恋。
但事实上,拍过,那么那个时候的情感也就留在那胶片中了。我宁愿抱着这所谓的情感来安慰自己,她会一直这样在我身边。画饼都可以充饥,那么照片里的她,至少手是被我牢牢抓住的,永远不分的。可这只是,照片。
后来,洗了照片,一张放她家中,可她从来没放进镜框。一张,放在我床头,一起床就能看到。几个月,我以为我有了信仰。
我还把照片输进了我的Ipod。几天后,办公室里,同事都一一看过,表面的恭维,我都当做良言,声声入耳。在办公室外的沙发上,田间说,她不是适合你。我不以为然的离开。
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我把这张照片放在了箱底。又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我喝了点酒,拉着红的手说,去年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,我跟她在一起,你看不看一下她什么样?我傻到硬是把她的照片拿给了红看。又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红在床上嘀咕,你喜欢保留别人的东西?我一楞,赶紧找出照片,来不及琢磨,在黑暗中,我点燃了照片,看着她的脸,看着她的身躯,看着她的笑容,一点一点被火舌吞噬,我手不停的抖。扔进马桶,抽水,放水,消失的一瞬间,我闭上了眼睛。
再见。
(下一个故事《四月天,醉生梦死》